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孙耀明,副主任张志明、王文其、嵇永宁、龚士高、袁国强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徐鸣强到会作情况汇报。
我市坚持以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以做好水源地建设、工业污水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和实施畅流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我市小康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3.3%,国控断面、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连续多年达标率达100%。
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我市全面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效后,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多管齐下,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会议还举行了《水污染防治法》法制讲座。省环保厅法规处副调研员刘海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立法背景、过程以及重点内容等。袁国强副主任就人大常委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工作部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