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美固龙金属制品(中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板桥管理区美固龙路1号,拟投资500万元,对拟将利用原有的1条喷涂生产线(《美固龙金属制品(中国)有限公司年产钾盐镀锌金属制品10万件、喷涂金属制品8万件技改项目》新增的1条喷涂线即3#喷涂线),调整产品结构,停止置物架的生产,利用涂装线富余能力增加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改项目拟新增生产病床、护理床等医疗器械11450件,涂装厚度60~80μm,涂装面积为52500~70000m2,平均涂装面积约为61250m2,与停止生产的置物架涂装面积61383m2,规模基本匹配。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不新增喷涂规模,技改项目完成后该条喷涂线喷涂金属制品能力不变,涂装面积仍为5710000m2。技改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将保持年电镀镍铬金属制品24万件、镀锌金属制品32万件、涂装金属制品38万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技改项目废气主要颗粒物等,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技改项目在停止现有喷涂置物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富余涂装线进行医疗器械的生产,减少规模与技改项目增加规模相匹配,且项目职工定员不新增,因此说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给排水平衡不变。技改项目用水量与停止生产的现有项目置物架前处理用水量一致,前处理废水处理后仍回用,不外排;工业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技改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等经现有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新增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危险固废分类后外协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各种危险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技改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技改项目所在地为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利用现有涂装线调整产品结构,在停止现有置物架生产的前提下,增加医疗器械生产加工,技改项目用水量与现有项目停止生产的置物架前处理用水量一致,前处理废水处理后仍回用,不外排。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不违背。
技改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属国际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项目生产属清洁生产技术;技改项目总量立足于厂区进行平衡;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污水不向周围水体排放,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美固龙金属制品(中国)有限公司处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5×5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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