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铜污泥综合利用等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工程内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68m2。建设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一条、含铜污泥处理生产线一条、环氧树脂及粉末处理生产线一条、含氰金树脂预处理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环氧树脂粉碎时产生的粉尘、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扩建项目污泥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经过回转窑进行余热利用,尾气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二级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经现有1#42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阳光房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经新增4#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车间废气主要来自王水、硫酸挥发,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及NOCl,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经现有3#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剥金废气主要来自氨气挥发,另外还有微量HCN,废气经二级稀硫酸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经现有2#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扩建项目产生含氰废水经破氰预处理后全部回用,酸碱废水、生活污水、含油/水/烃混合物或乳化液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放至杨林塘;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部分自行消化,自身无处理资质的交由太仓柯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收集粉尘及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主要高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固废均进行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污泥处置过程产生的尾气经旋风+布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及碱性尾气经碱液吸收、稀硫酸吸收后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沙溪镇的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境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8、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不属于《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2005)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扩建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属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扩建项目生产属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污水接管集中处理,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6×6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