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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铜合金700吨、铜合金管300吨、电焊设备零部件200吨及铜五金配件30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2-01-18 14:49:39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公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铜合金700吨、铜合金管300吨、电焊设备零部件200吨及铜五金配件300吨搬迁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

建设单位:苏州公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广州路南、人民路西;

工作时间:年工作日250天。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熔炼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含氮、磷废水产生及排放,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2007年苏州市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苏府办[2007]138号)中的要求。

建设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属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项目生产属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污水由基地内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苏州公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5×5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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