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太仓市第一医药助剂厂扩建年产L-天门冬酰胺100吨、N-乙酰基-L-蛋氨酸20吨、N-苯乙酰基-L-谷氨酰胺30吨、L-赖氨酸盐类100吨、L-缬氨酸50吨项目
投资规模:850万元
建设地点:太仓市富豪经济开发区204国道东首
职工人数:50人
工作时间:采用三班制运转生产,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年生产运行时间按7200小时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仓市第一医药助剂厂
建设单位地址:太仓市富豪经济开发区204国道东首
联系人:刘宏元
联系电话:0512-534136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5楼A座 210037
联系方式:电话(025-831796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