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公告栏
 
公告栏
 
关于太仓市第一医药助剂厂扩建年产L-天门冬酰胺100吨、N-乙酰基-L-蛋氨酸20吨、N-苯乙酰基-L-谷氨酰胺30吨、L-赖氨酸盐类100吨、L-缬氨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2-01-09 08:45:39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太仓市第一医药助剂厂扩建年产L-天门冬酰胺100吨、N-乙酰基-L-蛋氨酸20吨、N-苯乙酰基-L-谷氨酰胺30吨、L-赖氨酸盐类100吨、L-缬氨酸50吨项目

投资规模:850万元

建设地点:太仓市富豪经济开发区204国道东首

职工人数:50人

工作时间:采用三班制运转生产,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年生产运行时间按7200小时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仓市第一医药助剂厂

建设单位地址:太仓市富豪经济开发区204国道东首

联系人:刘宏元

联系电话:0512-534136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5A   210037

联系方式:电话(025-831796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后台登陆

Copyright © 2008 www.tcepb.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上海西路16号 邮编:21540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